《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创新实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作者:<a href='/ShowAuthor.asp?ChannelID=1005&AuthorName=科技处' title='科技处'>科技处</a>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23年06月08日 15:38 浏览量:

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创新实验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采购人的《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创新实验》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创新实验。 预算金额:¥ 2400000.00

二、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序号

品目分类

品目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

1

C99-其他服务

其他服务

1

2400000.00

三、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

2.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116

四、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学院为了高质量发展,准备与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合作,请该中心给予学院提供业务咨询与指导。根据学院实际需求经调研,发现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是目前国内唯一一家能就学院事业发展规划、创建应用技术大学、国家双高计划专业群建设、教师队伍建设、课程建设、国际交流等建设任务给予具体有针对性的帮助与指导的集决策咨询、教学研究、师资培训、交流合作、项目开发等多功能的国家级职业教育综合性研究、咨询与服务机构。

五、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论证时间

202368

论证地点

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中信庐山一号写字楼924

论证意见

1、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是一家具有参与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教师队伍建设、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训基地等重大项目的设计、指导,为地方、行业、企业、职业学校发展提供专业咨询、技术指导、信息服务等职责的教育部直属事业单位,是职业教育的决策服务中心、能力建设平台、协同创新平台、交流合作平台、宣传推广平台,中心同时汇聚一批职业教育专家,具备其他机构不具备的平台优势和专家队伍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

2、为推进高质量发展,学校拟与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合作,经学校前期调研发现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是目前国内唯一能够全面满足学校项目建设内容需求的单位。现场论证发现,该单位前期承担过类似项目,具有响应采购需求的资源,有丰富的经验,可以全面担当采购需求所要求的工作任务,达成学校单位预期目标。

3、根据项目基本概况简要及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近期的单一来源采购中标案例表明,该中心目是目前唯一一家能够满足服务需求的单位。

4、该项目服务需求中无歧视性,是合理合规的,建议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的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创新实验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第一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成员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刘兴国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研究员

 

戴湘莲

株化设计院

高工

 

周伟杰

造价站

高工

 

 

六、公示期限:自202368日至 2023614日止 ,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监管部门。

七、采购人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云龙示范区智慧路79

      联系人:徐晓阳

联系电话:0731-22111048

2、监管部门名称: 株洲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株洲市黄河南路4692

联系电话:0731-28681164

  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