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23年09月28日 14:23 浏览量:

学院各部门及全体教职工: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转发至科技处网站。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参照《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3年度课题指南》申报要求(见附件2),于1018日下午5点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提交至科技处,申请书及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84491211@qq.com,文档用“省社科基金+课题名称+姓名”命名。

注:(1凡是在研2项(含2项)市级(含市级)以上的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本课题

(2)项目申报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在研省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组成员只能参与一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

(3)在研的国家级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以及其它省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除“学术湖南”精品培育项目之外的其它省社科基金项目。

(4)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省级项目的,同年度(以申报时间为准)不能作为负责人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

(5)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项目,须在《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

(6)凡以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

8)被终止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西校区尚德楼710

 

 附件1: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3年度课题指南

附件3: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23年9月修订版)

附件4: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2023年9月修订版)

附件5:2023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科技处

                                2023926